《城乡中国》

作者这样的学者在中国是非常稀缺和重要的,直言直谏的价值有时候远远超过观点本身。邓公说过,我们要警惕右,但主要防止左,左带来的危害要远远大于右。

读后感

此书带着大量经济学知识,加上大量作者的调研数据和观察总结,信息量很高,所以读起来会稍微有点慢。全书的核心思想就在于论证赋予农地转让权,让农地入市的合理性,正当性和必要性。作者作为国内著名经济学教授、北大院长,经济学方面的实力无需质疑。从书中学习到了很多经济学理论,还特地了解了书中经常提到的经济学家科斯。全书前半部分,有过于理想主义的经济学学者思维的感觉,信仰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后半部分深入关于农地入市的主题后,不得不说非常有古代谏臣的感觉。虽然书中有很多观点我认为过于理想,并不赞同。但更重要的是,我认为作者这样的学者在中国是非常稀缺和重要的,直言直谏的价值有时候远远超过观点本身。邓公说过,我们要警惕右,但主要防止左,左带来的危害要远远大于右。

阅读中的思考

政治权力和资本权力是当今世界的两大核心或者说方向,东西方的冲突本质上也是如此,各自都打着为人民为社会的旗号,其实唯独没有人民权力。

所谓的市场化,完全的自由市场必然会导致资本的集中和垄断。而所谓的国有化,完全的计划市场或者政府主导必然会导致权力的集中和垄断。

作者赶上了上山下乡的年代,可能是感受过当年的动荡和混乱,所以天然的会导致立场更偏右吧。

最后重点是虽然书中的部分观点我不认可,但我认为这样的学者在中国是非常稀缺和重要的,为何?因为我们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左带来的危害远远大于右,可以把一切破坏的精光。而且可以看出来作者的出发点通常都是通过经济学给人民特别是农民带来更好的生活。

兰田村确权的例子,想到了显微镜下的大明中,开国之初为了造黄册确定版籍的事,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问题,事情一旦落地最基层到具体的人身上,总会有意想不到的问题,于是就一定会产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执政的水平可能就是在这个矛盾和问题中如果寻找到一个合适的中间点。

看此书的过程中突然有点理解了父母一辈对土地的执着,在没有土地依然能过的不错,对生活也毫无影响的情况下,还是会见缝插针的想要利用每块可以耕种的土地。

我国在政府不仅在土地市场上具有垄断的卖方的地位,同时在土地政策上有太多的自由量裁权。权力的寻租现象古今中外都是社会的巨大危害,只有靠良好的制度才可能尽量杜绝。

完全自由的市场真的能自我调节吗?最后不会形成大资本垄断的局面吗?参考相对最接近自由市场的互联网行业的赢者通吃,最后土地还是会被大资本垄断,和现在的政治垄断又有什么区别,依旧是半斤八两吧。我认为目前人类社会在这方面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水平,所以不应该用现有的自由市场也好计划经济也好试图解决,期待有识之士能创造出更先进的理论体系。

邓公时代就提出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到现在也没有能很好的落实到行政管理上,更不要说某些领域甚至还倒退了。

中国的统治者甚至包括被统治者都太习惯于家长式的政府管理模式了,“给农民权利会损害农民利益”就是典型的家长式思维。好处是做对了决定行动极快效率极高,坏处是做错了决定也没有人能纠偏纠错,非要破坏个精光才能停下来。

一些摘抄

中国目前是工业化超前,城市化落后的现状。

伦敦在早期是乡村生存不下去,继承不到财产的人才去村里,和中国古代是反过来的。

自由迁徙权,在新中国成立时写在宪法里,后来在1975被拿掉之后,没能再加回来。

在我们的上层建筑里,一直到今天也还值得注意的现象:讲归讲,做归做,谁也不难受。

一旦面对实际问题,压缩个人权利很容易就被选为实现整体目标的手段。

一直到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越过了总人口的51%。

”城市土地国有化“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场转让“共同铺就了我国城市化道路的制度基石。

”行政垄断的土地市场化“:其一,土地使用权可以合法地在市场里流转;其二,土地的市场化流转,被行政权高度垄断。

增长常常成为膨胀的行政权力中的”人质“,由于行政主导构成中国高速经济增长的组成部分,因此当改革触及权力时,也可能连带影响增长速度。投鼠忌器,膨胀的权力为鼠,高速经济增长为器。

以强制力为后盾的工作作风一般缺乏耐心,这套工作机制,在某些场合很受用。比如对付”非典“,太婆婆妈妈就不成。救灾也不成,打仗就更讲军令如山了。这些场合需要快刀斩乱麻,令行禁止是上选。但是,遇到千家万户细细碎碎的实际利益,遇到人们的认知很发散、难有一致共识的情况,非要指哪打哪,偏好整齐划一、剑及屡及,后果一般好不了。

罗纳德·哈利·科斯,法律经济学创始人之一,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提出”清楚的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

自上而下推行的事,立意再正确,意义再重大,倘若没有底层响应,还是免不了成为落不得地的空头文章。

一个有意思的历史:1983年丽水缙云县养鸭业兴旺,这里养鸭的方式很特别,是大群”游牧“——小鸭孵出来个把月后,就一群一群地”离乡背井“,利用沿途水塘、小河、收禾后的稻田为天然饲料库,也补以人工饲料,边走边养。更离奇的是牧鸭范围,居然可以北达上海江苏,南抵福建广东,西至武汉。反正哪里市场需求大、出价高,哪里就是鸭子的最后归宿。鸭子游牧当然需要人看护,通常一群鸭子配两个全劳力、两个辅助劳力。”出游“时间,少则几个月一年,多则两三年在外。牧鸭人收益不错(平均每只鸭子得利5月,1983年),但是很辛苦,风餐露宿以外,还要与三教九流打交道。

受“大国末梢定理”支配,绝大多数村庄根本不可能专设多套管理机构,所以到处都是“三个牌牌一个门,说了算的还是那个人”。这也是日后“村官巨贪”现象的制度起源。

这是废除市场的代价。本来市价是个最简明的办法~有限的资源大家都想要,报个价,出价高者先得就摆平了。可非要说土地特殊,特殊到“市场失灵”,价格机制治好靠边站。

这是搞文件,不是写文章。这么大个国家,中央文件写的太细、太板,底下没法办。后来懂了,中国文件不能不给底下留下选择余地。文件层层下达后,读还是不读,可选;读哪句,不读哪句,也可选;读了怎么解,重点放到哪里,更可选。上面都写明白了,底下怎么办?

脱离实际的目标,就是前面我讲过的用大词包装起来的那些个“伟大目标”,好听是好听——但凡选大词的时候,古今中外没有不好听的——但与现实脱节,根本无从下手,也无望实现,弄来弄去下不了台,只好滥用权力胡来。结果“词”很大,做出来的事却不堪回首,连那些大词也一并被糟蹋到无人再信才算拉到。

经验和逻辑都证明,分权分责又分利的分权体制,比较的优点就是一不出大错,二用利害相逼的学习机制及时纠错。

《人权宣言》说:自由即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

社会治理的实践与法治,其实是不断在寻找群体生活中人们互相损害的最小可能性。

在目前情况下,同地不同权,国有土地可转让,集体土地不可转让,本身就是违宪的非法现象。

”政府“无非就是最后的、唯一可以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威第三方。

论改革,如果只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而回避政治体制改革,那经改就改不深,改出来的成果也可能得而复失。